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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纪委通报8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时间:2016-0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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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贵州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纠正“四风”,有力推动了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的落实。但仍有一些党员干部置中央和省委的三令五申于不顾,顶风违纪。为严明纪律,现将8起典型问题通报如下。

1.贵州省图书馆副馆长刘梅等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5年12月9日至12日,刘梅在赤水市参加遵义市图书馆学会2015年会暨贵州省数字图书馆推广工程遵义地区培训会。12月10日上午,培训班开班仪式结束后,刘梅邀约本单位参会人员罗某等4人以及黔西南州图书馆参会人员赫某等2人,安排驾驶省图书馆公车和黔西南州图书馆公车一起到赤水市游玩。2016年6月,刘梅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2.贵州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3年1月至2015年6月,省黔农融资信用担保中心在元旦、春节、劳动节、端午节、中秋节、国庆节等节假日,发放“福利费”共计69.9万元;发放“员工家属慰问费”、“职工家属慰问费”、“工会慰问费”共计17.3万元。2016年4月,担保中心主任陈海峰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担保中心监事会主席、工会主席肖争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3.贵州省贵阳市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系统多人借公务差旅之机旅游问题。2015年3月19日,乌当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副局长沈成贵、规划科科长李智宇、财务人员张帆芳,南明区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业务科科长刘锋、工作人员吕倩若,开阳县水利水电工程移民局财务审计科科长贺平惠等6人到福建省厦门市参加培训。3月22日培训结束后,沈成贵一行在厦门市游玩至27日返回贵阳,并将在厦门游玩期间的住宿费在单位报销。2016年6月,沈成贵、李智宇、张帆芳、贺平惠分别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刘锋、吕倩若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4.贵州省黔东南州镇远县涌溪乡计生办公款旅游问题。2016年1月19日,镇远县涌溪乡副乡长潘万益擅自与乡计生办负责人邓开军带领6名计生办干部、4名村人口主任,驾驶私车到思南县游玩,并将发生的车辆油费等旅游费用以乡计生办工作经费名义报销。2016年6月,潘万益、邓开军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责令相关人员退赔违纪款。

5.贵州省遵义市正安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凤仪分局原负责人陈龙违规收受礼品问题。2016年1月,正安县万佳购物中心总经理和旺豪商贸行老板,为让陈龙在检查中给予关照,分别送给陈龙500元购物卡一张和价值800元香烟一条。2016年6月,陈龙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6.贵州省六盘水市六枝特区广播电视台台长黄龙星同意并参与由私营企业主承担费用的宴请活动等问题。2015年12月19日,六枝特区广播电视台在贵州迴龙溪民族文化旅游开发集团有限公司,为单位职工进行业务培训。期间,迴龙溪公司邀请参训人员体验泡温泉并安排中餐,黄龙星默许部分参训人员应邀泡温泉,并接受迴龙溪公司吃请。同时,黄龙星还存在私设“小金库”等问题。2016年4月,黄龙星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7.贵州省安顺市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乐平分局违规发放津补贴问题。2015年5月至7月,乐平分局将违规收取企业、个体工商户年报劳务费、工作经费共计2.27万元,并以劳务费名义发放给单位职工。龙芝平作为乐平分局局长,对乱发津补贴和乱收费问题负主要领导责任。2015年12月,龙芝平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平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杨国辉因落实主体责任不力,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费已责令退赔。

8.贵州省铜仁市万山区下溪乡计生办违规公款吃喝等问题。2014年10月和2015年4月,下溪乡计生办在迎检工作结束后,两次组织干部职工外出聚餐、唱歌。事后,以虚开办公用品发票形式将费用从社会抚养费及办公经费中支出,两次共计消费5003元。时任下溪乡副乡长蒋杰、徐启刚作为计生办的分管领导,对此负主要领导责任。2016年6月,蒋杰、徐启刚分别受到行政警告处分。

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委十项规定精神、纠正“四风”工作是一项重大政治任务,目前仍处在巩固深化、落地生根的关键阶段。各级党委(党组)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通过各种形式发信号、打招呼、提要求,教育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引以为戒,强化纪律规矩意识;要紧盯中秋、国庆节点,加强部署检查,提出严格要求。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持续重拳整治“四风”,持续强化监督执纪问责,加强明察暗访,严查公款送月饼节礼、公款吃喝、公款旅游、公车私用和违规发放津补贴、大办婚丧嫁娶敛财等“节日病”,做到越往后执纪越严,严防反弹。对出入隐秘场所、组织隐秘聚会,潜入地下、改头换面的,严肃处理。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发生严重“四风”问题的地方和单位,要按照《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肃问责。(贵州省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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