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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络镇调整党委成员分工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四个不直接分管“

时间:201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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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确定领导职责。镇党政主要领导只主持全面工作,不再直接分管干部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工作。(2)发挥民主集中制。凡本单位人事调整、评先评优、推荐提拔、大额财务支出、重大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重大工作,分管领导应向镇党委报告,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后才能作出决定。(3)加强监管。各分管领导定期和不定期向党政主要领导汇报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建设、大宗物资采购等工作开展情况。(4)加大公开力度。联络镇对“四个不直接分管”的分工职责、权限、工作流程和工作纪律等在党务政务公开栏上进行了公示,并向镇村干部征求了相关意见建议。


(来源:联络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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