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沿滩区多措并举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管理

时间:2014-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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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把两个关口,选好“一把手”。一是把好干部选任关。实行“德、能、勤、绩、廉”综合考评,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对“一把手”的选拔任用实行常委会票决制,将民主推荐、考察、酝酿和讨论等贯穿选拔任用全过程中,选好用好“一把手”。二是把好离任审计关。发挥纪检、组织、审计等部门的合力作用,对有调整意向的干部,结合班子考察、年度考核,提前进行离任审计,有效强化了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了领导干部勤政廉政。

二、建立三项制度,制约“一把手”。一是集体讨论制。各乡镇、区级各部门在研究涉及重大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的“三重一大”重要决策事项时,必须经班子成员集体讨论,通过党政“一把手”末位表态和集体表决制形成决议。二是预警提醒制度。对信访反映较多或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单位,由区纪委书记对“一把手”进行提醒谈话或诫勉谈话,督促规范用权。三是探索实行一把手“四不直接分管”制度。区纪委十一届三次全会明确提出,实行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工程项目和物资采购四项工作,健全“副职分管、正职监管、集体领导、民主决策”的权力运行机制,促进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目前该项制度正在研究起草。

三、抓好三个环节,监督“一把手”。一是强化上级监督。区党政领导与所联系乡镇和分管部门的“一把手”不定期谈心谈话,全面了解干部的思想状况和工作进展,适时地提醒、告诫和鼓励。二是强化内部监督。纪检、组织部门加强对民主生活会的管理和指导,邀请群众代表参加,“一把手”带头进行批评和自我批评。三是强化社会监督。通过民主评议、聘请社会监督员、设立举报电话和举报箱、群众来信来访等方式了解掌握“一把手”廉洁履职情况。

四、落实“一岗双责”,考评“一把手”。年初通过层层签定责任书,明确“一把手”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担负第一责任人责任,年底区党风廉政建设领导小组组织检查组,对“一把手”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测评,并将考核结果作为领导干部业绩评定、职务升降、选拔任用、奖励惩处的重要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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