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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委员会关于集中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4-07-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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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231025日至1124区委第二巡察组对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党委进行了巡察1226日,区委第二巡察组向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集中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党委及主要负责人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沿滩分局党委坚持把巡察整改作为履行管党治党责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不断压紧压实整改主体责任,强化监督管理责任,加强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制度保障,全力以整改实效推动全区公安工作提质增效。2024117日上午,分局领导班子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领导班子及成员逐一作了对照检查发言,全面认领问题,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深入开展交流研讨,深挖思想根源,深入剖析问题症结,落实具体责任,并对310大项29小项问题逐一落实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责任科室、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形成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一丝不苟把问题整改到位,确保巡察整改工作有力有效推进。

分局党委副书记张莉坚决扛牢巡察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坚决强化政治担当,积极面对存在问题,不逃避、不推责,主动带头深入整改问题,一项一项研究制定整改措施,把整改责任作为全面从严管党治警“双个责任”的具体化、实践化,坚决扛在肩上、落到实处,以身作则、带头示范,层层压实责任,全面促成整改合力,确保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彻底改,推动管党治警工作再上新的台阶。

截至目前,巡察反馈的29个具体问题,已完成整改26个,长期整改2个,正在整改1个。

二、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整改情况

分局无区委书记点人点事问题。

集中整改期内已完成的整改事项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反馈问题:理论学习有不足。

1)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有不足。部分党委会未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第一议题”或以书面形式开展学习,如2022518日、2023131日两次党委会均将研究党委分工事宜作为第一议题。

整改情况:一是深入学习“第一议题”制度。结合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对“第一议题”制度开展学习,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和政治觉悟。二是严格执行“第一议题”制度。坚持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党委会、理论中心组学习等党内重要会议的“第一议题”,扎实开展党的创新理论学习,坚决深刻领悟“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

整改时限:2024229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学用结合有差距。学习形式单一,通常以领学为主,未开展交流讨论,深入研讨不足。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理论学习制度。进一步完善政治轮训暨传承盐运精神“七种能力提升班”实施方案,制定《2024年分局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重点内容安排》,有效推动理论学习走深走实。整改期间,组织开展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4次、专题研讨1次,班子成员交流发言16人次,撰写主题教育、党纪学习教育心得体会16篇。二是强化党建引领。每月印发《党建理论学习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班子成员自觉主动参加所在党支部和所辖分管领域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组织生活会等组织生活,深入基层一线为党员干部讲专题党课15场次,扎实开展学习讨论活动,提升理论学习质效,切实达到以党建带队建、以队建促工作的效果。三是坚持学用结合。坚持以学笃行、以践促学,将工作实践问题带入学习,通过学习研讨、集思广益研究出实效性高、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充分运用理论学习成果指导谋划“谋治1号”等专项行动,形成推动工作的强大动力。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指导临时党支部学习不到位。临时党支部对学习重视度不够,如2020年“4.23”专案、2021年“12.06”专案临时党支部均未组织集中学习,2022年“6.12”专案以案情研讨会整合学习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专案临时党支部定期组织专案组党员开展政治理论学习,严格落实“三会一课”等党组织生活制度,不断提升政治站位和党性修养,整改期间,分局未成立临时党支部。二是强化学习引领。坚持党建引领业务,把理论学习融入业务工作,坚持在学中干、干中学,以理论指导实践、以实践深化学习,推动党建和业务不断融合发展,以党的创新理论学习转化为提高业务能力水平,有力促进案侦工作。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反馈问题:履职尽责有差距。

1)破案力度有所减弱。职能作用发挥有差距,破案率呈下滑趋势

整改情况:一是夯实刑侦基础工作。深入实施“深耕善治”三年行动计划,倾力打造“灯城义警”群治群防品牌,加强情报信息收集,全面深入排查各类涉案线索。二是强化刑事技术工作。结合现代化刑侦技术手段,强化刑侦技术人员的现场勘查能力水平,提高刑事勘查效率和质量,有效提升涉案信息比中率,为破案打击提供技术支撑。三是加强协作作战。立足“警务实战指挥中枢”职能定位,推进情报指挥机构改革和“情指勤舆”一体化实战化机制建设落地,强化每周工作进度调度,构建上级增援下级、警种增援属地、后端增援前端的联动协同体系,有效整合各警种部门资源,形成强大工作合力,提升打防管控工作效能。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执法监管不到位。对执法行为监管不严,出现在无民警带领下辅警单独执法的情形,接处警管理不到位,基层派出所部分接(报)处警登记表无值班所领导审批签字,接处警时间未填写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执法巡察。由法制大队牵头对每日接处警进行执法监督巡察,全面督导基层派出所规范文明执法,从源头上化解执法风险,期间网上巡察接处警1495条。二是开展实地监督。由督察大队和法制大队牵头,每月深入基层派出所开展日常监督检查,对接处警登记、交接班记录、办案区使用记录等执法领域进行全面督导,确保接处警规范、执法规范、记录规范。三是强化执法考核。结合年终总结表扬活动,评选破案打击标兵和执法标兵10人,引导全警主动提升自身执法能力,充分激发奋勇争先的能动性和积极性。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专项行动抓得不实。专项行动考核在全市排名靠后

整改情况:一是加强日常调度。张莉政委每周主持召开调度会议,对刑事公诉、行政查处、“新篇”系列等专项行动进行针对性的分析研判,落实操作性强的工作举措。2024年,针对“谋治”系列专项行动专题召开部署会和调度会4场次,不断压实专项行动工作责任。二是强化“深耕善治”。充分发动“灯城义警”群治群防力量,持续加强“一标三实”“六进六边”“e治采”等基层基础工作,期间共核查一标三实信息2万余条,参与巡逻防控2870人次,主动调解矛盾纠纷190余起,为各项专项行动打下坚实基础。三是聚焦“打防管控”。扎实推进“谋治”系列专项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2024年来,已侦破刑事案件42件,抓获犯罪嫌疑人82人,各项专项行动正有序推进。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新建办案区使用率不高。新建永安、九洪、仙市派出所办案区于2022年4月竣工投入使用,目前主要办理部分行政案件,使用率不高

整改情况:一是规范使用办案区。已全面启用永安、九洪、仙市三个派出所办案区,开展了办案区设施设备使用培训3场次,提高了基层民辅警执法能力水平,引导永安、九洪、仙市派出所全面启用、规范使用办案区,目前三个派出所的执法办案均在派出所办案区进行。二是创建执法示范单位。以“全省公安机关执法示范单位”创建活动为牵引,深入基层派出所开展执法办案场所安全使用检查,推动基层派出所规范使用办案区,坚决保障依法执法安全。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反馈问题:意识形态工作不够重视

1)落实工作要求有差距。执行通报制度不严,2020年至2022年未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落实年度专题研究、季度分析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到位,2019年度无专题研究记录和四季度分析研判会记录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意识形态学习。坚持以政治建设为引领,以主题教育为牵引,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断强化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提高意识形态工作水平。二是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制定完善《全区公安机关贯彻落实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的实施办法(修订)》和《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层层传导责任和压力,推动意识形态工作向基层延伸。三是严格执行通报制度。20241月,在党内通报了2023年度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并专题研究了2024年度意识形态工作,开展了20241季度队伍意识形态分析研判,推动队伍意识形态持续向上向好。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完已完成

2)落实责任制不到位。2019年至2022年部分班子成员未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未结合“一岗双责”要求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情况:2024117日上午,分局党委召开领导班子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专题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全体班子成员严格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7+1”责任清单要求,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述职报告和民主生活会内容,并结合“一岗双责”要求在大会上报告责任制落实情况。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1.反馈问题: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够有力。

1)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内部监督存在短板,压力传导不够,违纪违规行为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全面压实治警责任。分局党委严格落实全面从严管党治警主体责任,认真履行“一岗双责”,整改期间,召开党风廉政建设、队伍思想状况分析、节前廉政教育、集体谈话等会议5场次,专题对队伍管理工作进行部署要求,加强了管党治警力度。二是严格落实管理举措。强化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落实“三项体检”“十个常态”队伍管理措施,开展纪律警示教育6场次、风险隐患排查2场次,持续纠治“四风”问题,排查化解廉政风险点8个,坚决将苗头性、倾向性风险隐患问题消除在萌芽。三是强化监督执纪问题。坚持以严的基调强化正风肃纪,持续开展督查工作,形成正风肃纪高压态势,坚决及时发现整改问题,并充分运用“第一种形态”处理民辅警3人,确保队伍“零违纪违法”。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廉政风险防控不深入。主动防范风险不够梳理排查廉政风险不到位,2019年以来仅2023年开展了个人岗位廉政风险排查

整改情况:一是强化部署安排。紧密结合工作实际,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纳入全局年度工作计划,于202438日全面启动岗位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坚决将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作为日常监督重要内容,强力落实推进。二是强化风险整治。根据部门职能、岗位职责和工作流程,认真分析并查找个人在岗位职责和外部环境等方面存在或潜在的风险内容及其表现形式,期间经过分析研判和归纳汇总,共整理出岗位廉政风险点7个,并针对性的评估风险登记,逐一落实整改举措和防控措施,坚决避免廉政风险演化为违纪违法问题。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反馈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存在廉政风险。

1)重点岗位使用实习生、辅警。使用实习生、辅警从事财务等重点岗位工作,如2019年7月至12月使用实习生担任会计,2023年4月至今使用辅警担任出纳

整改情况:一是按照财经管理制度,及时更换了符合要求的人员从事财务等重点岗位工作,确保重点岗位、关键环节规范运行。二是上报了招聘会计、出纳等专业性人才计划,通过公务员录用考试等方式,及时补齐相关岗位人员,确保财务工作规范有序、提质增效

整改时限:20246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公车运维管理不严。洗车台账登记不全,个别公车洗车次数异常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执纪问责。经核实,分局0077公车分别为CX0077和川CZ0077,因工作责任心不强,将辆车号牌写成同一个,目前已对洗车登记错误和未登记车牌的相关责任人给予“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处理。二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单位领导管理责任,进一步加强分局执法执勤车辆使用管理,健全车辆使用审批制度,严格车辆使用登记台账,确保各项制度执行到位,管理使用责任落实到人。三是将公车使用监督管理纳入警务督导检查工作,每月开展洗车登记、用车登记、报账凭证等督导检查,期间共开展专项督查4次、发现整改问题3个,并严格财务审核,确保公车运维安全有序。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工会管理有漏洞。会费收入直接以现金方式保管,大额使用现金,超范围支出费用。同时,还存在部分工会活动无方案、慰问品(金)发放工会主席未审签、无领取花名册等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多次组织工会工作人员再次学习贯彻《四川省总工会关于印发四川省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精神,全面了解掌握工会经费收支工作要求,做到心中有数、工作有底、规范管理。二是严格执行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实施办法,将工会会费缴入工会银行账户从严管理,目前分局工会会费等款项全部存入工会银行账户。三是严格规范工会活动,在2024年元旦、春节等节日均提前制定了工会活动方案,严格履行了工会会费收支和慰问品(金)发放等方面的签批程序,严格落实签字领取、无签字不发放的管理制度,确保工作活动依法依规有序开展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4)财务制度执行不到位。基层派出所物资采购审核把关不严,存在资金支出未经审批、报账附件缺失、物资购买数量与发放数量不一致等情形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由警保室牵头,组织分局财务审核人员和单位报账员集中开展财务业务培训2场次,进一步提升财务业务能力水平。二是规范财务管理。在加强财务审核把关,严格审批资金收支,规范填写报销事项,完善保存票据附件,不合格票据一律不予报销,多次出现类似问题的给予提醒谈话,并针对性开展指导训练,坚决纠正风险问题,确保财务制度规范执行。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情况

1.反馈问题:领导班子建设有差距。

1)议事决策不规范。局党委会部分议题议而未决,如2019年12月31日党委会研究关于岗位津贴名额调整议题,仅有“经党委会讨论,岗位津贴议题明年6月再行研究”的意见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一把手”先表态或未表态,如2020年12月30日党委会研究辅警年度优秀名额的议题,党委书记首先表态;部分基层派出所“三重一大”制度落实不到位,评优评先、考核、人事等重要决策事项未经所务会研究

整改情况:一是在全局范围内,再次深入学习贯彻“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分局党委率先垂范,引导各部门严格落实“三重一大”制度,2023年度考核及评优评先等重要决策事项均通过各部门班子会议和分局党委会议研究决定。二是分局党委再次对民主集中制度进行深入学习,坚决在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资金使用等事项通过党委会进行集体决策,认真规范了决策行为。三是分局党委及相关责任人全面认领末位表态执行不到位”问题,并落实了班子成员相互提醒的监督机制,全面整改问题,整改期间,分局党委严格执行末位表态制度,切实规范了集体决策。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民主生活会“四必谈”落实不到位班子民主生活会未实现全覆盖谈心谈话,如2021年1月民主生活会谈心谈话未覆盖到中层干部和所在支部党员

整改情况:一是主题教育民主生活会和巡察整改专项民主生活会前,分局党委召开专题学习会议,对会议要求的学习资料进行了全面系统深入的研究学习,期间学习贯彻了“四必谈”内容及要求,要求班子成员严格落实“四必谈”要求,认真开展“四必谈”。二是按照“四必谈”要求,在民主生活会前,分局班子成员之间,班子成员与分管单位主要负责同志之间、与本人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党员代表之间,一对一、面对面的开展了深入细致的谈心谈话,形成了谈话记录8份,谈出各自存在的问题和不足20余个,切实达到了问题谈开、把意见谈实、把改进方向谈明白的效果。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反馈问题:基层党建工作不扎实。

1)对党建工作不够重视。支部年度工作计划总结雷同、不严谨,如瓦市派出所支部2022年党建工作总结中有“开展党委会12次”的不当表述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开展了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评议会议和党风廉政建设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建设的重要思想,明确要求了各级基层党组织深刻认识加强党的建设的重大意义,坚决党建引领业务工作,确实把基层党建工作抓牢抓实。二是分局党委结合工作要求,认真讨论研究制定了《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并在每月初制定了《每月党建理论学习要点及重点工作安排》,明确每月党建工作内容,引导各级基层党组织按照要求开展党建工作,确保规定动作落实到位,不断夯实党建基础。三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主动参与各党支部组织生活会、“三会一课”等组织生活会,并对联系党支部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严格审核2023年度党建工作总结,指导各党支部认真制定2024年度工作计划,严防不严谨等问题,切实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部分支部以党员大会代替支委会,党课资料缺失,如2023年1月至9月机关三支部支委会参会人员为全体党员,2020年、2022年邓关派出所支部“三会一课”资料中均未见分管联系局领导讲党课资料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全局各部门党建工作分管领导和党务工作者以及青年民辅警,开展了传承盐运精神“七种能力提升班”—基层党建业务知识专题培训,有效提升了党务工作者的业务水平和履职能力。二是由分局政工监督中心通过“盐都先锋”智慧党建平台于每月25日前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等党建工作进行督导检查,及时提醒落实党组织生活制度,切实提高党内政治生活质量。三是配强支部班子,共有7个党支部于2024110日补选改选支部委员17名,进一步明确支部委员职能职责,落实党建工作责任,推动基层党建工作提质增效。持续加强党建活动资料的完善归档工作,各党支部按照职责分工落实专人负责,及时归档保存,确保党建工作资料完整。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开展党组织生活不严格。部分党员未按照组织生活会要求查摆问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生活会概念混淆,如沿滩派出所支部2022年度组织生活会主持词、对照材料将“组织生活会”表述为“民主生活会”

整改情况:一是按期工作安排,20241月份,各党支部根据区委主题教育办《关于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自沿委教办发〔20242号)文件精神,组织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并将相关资料上传盐都先锋智慧管理平台。二是分局党委班子成员主动联系党支部,认真审阅了个党支部支委和党员的发言提纲,对存在表述不当等问题及时提醒整改,确保了此次主题教育专题组织生活会的高质高效。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4)支部发展党员不规范。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未采取无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而采取举手的方式进行表决,有的会议记录缺失,如2023年3月27日机关二支部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事宜为举手表决

整改情况:一是通过基层党建业务知识培训,对党员发展要求及程序进行了深入系统的学习,引导党务工作者全面掌握党员发展各项内容和要求。二是严格规范党员发展程序,对接收预备党员或预备党员转正采取举手表决、会议记录缺失、错漏等容易出现的问题给予提醒,切实规范入党积极分子培养、发展对象教育、预备党员吸收等工作。三是由分局政工监督中心加强监督管理,对党员档案资料严格审核把关,及时纠正存在的错漏问题,确保党员发展规范有序,党员档案完整归档。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反馈问题:干部队伍教育管理有欠缺。

1)激励机制有不足。激励干部担当作为不够,部分民警担当意识不强、主观能动性不够

整改情况:一是组织沿滩公安青年突击队到卢德铭故居开展了“祭先烈 铸警魂”主题活动,进一步弘扬革命精神,激发队伍勇于担当作为、奋勇拼搏争先,提振干事创业精气神。二是全面实施公安人才培育“精锐计划”,结合“七种能力提升班”开展各类业务培训6场次,全面提升队伍破案打击、基层基础、党建工作等业务能力水平。三是选树打造宣传先进典型,开展2023年度年终总结表扬活动,及时表扬先进集体11个、先进个人88名,有效激发民辅警的荣誉感和自豪感,积极营造你追我赶、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整改时限:20245月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2)“八小时外”管理不到位。民辅警“八小时外”知纪违纪问题时有发生

整改情况:一是完善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关于加强全区公安机关党员“八小时以外”监督管理的办法(试行)》,持续加强民警、职工、辅警“八小时外”的监督管理,特别是工作日饮酒和酒后驾车等问题。二是开展问题排查整改。20243月、6月分别组织开展了队伍思想状况分析和廉政风险点排查,全面深入排查岗位职责风险和纪律作风问题,及时发现整改风险点6个。三是开展执纪监督。在元旦、春节等重要节点,由督察大队牵头深入基层一线开展纪律作风大检查3场次,严格督导值班备勤、工作作风、上下班纪律、保密执行、执法规范等涉“枪、车、酒、赌、毒、密、网”方面的问题,发现整改相关问题3个,同时每月随机在工作日完善抽检酒精检测2次,暂未发现有在工作日饮酒的情况,确保了队伍不出问题。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3)辅警队伍管理有差距。对辅警的教育管理不够重视,违规违纪行为时有发生,2019年7月以来被组织处理、调整岗位或解除劳动合同的辅警共20人次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政治教育和纪律教育。通过党委(扩大)会、公安工作会等会议,进一步明确各部门“一把手”管党治警责任,进一步压实辅警队伍的管理责任,切实将辅警与民警同步纳入日常教育管理。在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中,将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各类党纪法规纳入辅警队伍的日常教育,使全警对学纪、知纪、明纪、守纪,期间持续开展警示教育3场次,引导全警严守纪律规矩。二是完善辅警队伍管理制度。进一步健全《自贡市公安局沿滩分局党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办法》《警务辅助人员日常违规行为记分办法(试行)》,严格辅警管理制度,规范辅警的日常行为,确保辅警队伍保持优良纪律作风。三是抓实抓细日常监督管理,同步督导检查民警、职工辅警容易存在的各类风险问题,深入开展风险隐患排查化解工作,期间及时发现化解辅警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2个,有效推进辅警队伍建设提质增效。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四)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4.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

1)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到位。上一轮巡察反馈“会议记录缺少对事项主要信息、讨论发言、决议决定的记录”和“有的支部工作敷衍,资料内容有明显错误”的问题,类似问题依然存在,部分党委会未记录班子成员的表决过程,2023年6月29日瓦市派出所支部大会记录支部书记为“秦某”,而实际支部书记为“周某”,记录明显有误

整改情况:一是对照区委巡察反馈意见,针对问题逐一落实严密的整改措施,明确牵头领导、具体责任单位、整改完成时限等责任清单,形成《落实区委第二巡察组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责任落实到人、整改措施落实到位。二是多次召开会议研究推动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工作,严明要求立行立改、持续发力,特别是需要长期整改的问题,落地落实整改监督机制,及时开展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回头看”,确保问题真改实改。三是分局党委持续加强对巡察整改工作的督导,班子成员落实分管领域的问题整改工作,特别是容易反弹、反复的问题,将纳入日常警务督导工作,持续性开展问题督导,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整改时限:2024327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已完成

对长期整改任务采取的重要举措和取得的阶段性成效

(一)聚焦党中央各项决策部署在基层的落实情况

1.反馈问题:履职尽责有差距。

1)部分案件质效不高。案件办理不及时,出现事实不清、证据不足无法移送起诉或移送起诉后被检察院不予起诉的情形,导致战果无法及时转化

整改情况:一是开展业务培训。结合公安人才“精锐计划”和“七种能力提升班”,扎实开展业务培训3场次,着力提高全警执法办案能力。二是落实工作责任。一方面通过警示教育,为执法民警敲响警钟,树立执法责任终身制;另一方面持续强化证据意识,要求民警在发案第一时间保护现场,全面细致地收集与案件有关的各种证据,确保案件快速侦破、证据链条完整,并顺利起诉。三是由法制大队和刑侦大队牵头对案件再次进行全面细致的调查和分析,深入排查收集证据和线索,但暂时未收集到有效证据。四是完善跟踪问效机制,强化履职尽责,进一步提高办案质效,持续落实整改工作。

整改时限:长期坚持整改

整改结果:长期坚持

(二)聚焦巡察整改和成果运用情况

1.反馈问题:问题整改不到位。

1)审计发现问题整改不到位。2022年审计发现“在建工程未及时转固定资产”的问题,此次巡察发现上述问题仍然存在,截至2023年10月仍有在建工程未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情况:一是高度重视,成立以分管副局长为组长的工作小组,认真研究该审计发现问题,落实工作举措,推动相关工作有序推进。二是由警务保障室牵头开展固定资产转化工作,目前已将工程相关结算资料整理完善,并已报送区财政局审核,待完成结算、决算工作后立即将在建工程转为固定资产。

整改时限:20241230日前完成整改

整改结果:正在整改(未完成)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8134703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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