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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安镇发挥村社纪检委员“四员”作用 助推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时间:2014-0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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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政策法规“宣传员”。村社纪检委员利用自身优势,通过与党员、群众聊天拉家常等形式,宣传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党纪条规,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带头执行党的纪律,遵守各项规定,以实际行动维护公道正派的形象。

二是违纪问题“监督员”。村纪检委员监督村里的村务、政务、财务公开等情况,做到让群众明白、促干部清廉。对大操大办、大吃大喝、以权谋私现象,对财务管理、村务公开不规范现象,对增加农民负担等影响群众利益的问题予以制止。

三是信访工作“信息员”。村社纪检委员每月定期走访党员、干部、村民代表及重点户,收集群众意见,重点围绕土地纠纷、“三资”管理、村干部廉洁自律、救灾款物发放、惠农政策落实等情况进行排查,做好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化解工作。

四是矛盾纠纷“调解员”。成立了由纪检委员为组长的矛盾纠纷化解小组,下到田间地头、深入村民家中走访,针对村计民生问题广泛征询群众意见,认真处理村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组、大事不出村。


(来源:永安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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