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江市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 严重违纪违法被开除党籍和公职
日前,经内江市委批准,市纪委监委对威远县政府原副县长,公安局原党委书记、局长胡小虎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立案审查调查。
经查,胡小虎理想信念丧失,纪法意识淡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金,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宴请;利用职权,为他人在工作调动中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在工程项目承揽、生产经营、安保检查等方面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数额特别巨大。
胡小虎严重违反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内江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市委批准,决定给予胡小虎开除党籍处分;由市监委给予其开除公职处分;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所涉财物一并移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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