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镇全面规范村党务政务公开
一、规范公开形式。对于规章制度、村规民约等长期性的内容,采取制度上墙的方式进行长期公开;对于动态性、阶段性和常规性的工作,利用公示栏进行适时公开;对于临时性的的工作,采取张贴公告形式进行及时公开。
二、规范公开内容。对党组织基本情况、包村联系点、结对帮扶等情况进行公开;对村“两委”班子的任期目标及完成情况、重大决定事项、财务管理、支农惠农政策等群众关心的问题和办理情况等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息息相关的内容进行公开。
三、规范公开程序。对于一般性的公开内容,直接公开;对于特殊性的公开内容,经各村(社区)会议审议通过后公开;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事项,先进行预公开或公示,在征求意见后,再将最后结果进行公开。
四、规范反馈机制。设立 “意见箱”和投诉电话,方便群众提出问题和意见、建议,同时邀请离退休村干部、党员代表和人大代表担任村党务村务公开督查员。对反馈回来的问题、意见和建议,将及时调查处理,并将结果进行公开。
(来源:兴隆镇纪委)
中共自贡市沿滩区纪律检查委员会版权所有 联系地址:自贡市沿滩区沿滩镇广场路1号
备案号:蜀ICP备17022961号-1 技术支持:四川百信智创科技有限公司
手机访问官网
扫一扫 关注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