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市镇三项谈话制度助推党员干部教育管理
按照《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有关谈话和诫勉的要求,研究制定了以日常谈话、任前谈话、诫勉谈话为主要内容的“三项谈话”制度。每年年初,党政主要领导分别与班子成员、村支书、主任进行日常谈话,分管领导与部门负责人及机关干部进行日常谈话;换届后或干部日常调整后,镇党委、镇纪委要开展对新任干部的廉政谈话,对今后履行职能提出明确要求,从开始就树立廉洁从政意识,把好第一道关口;针对党员干部在思想、作风、廉洁自律等方面出现的问题,由镇纪委及相关领导及时开展谈心谈话,进行教育引导,情节严重的,进行诫勉谈话,起到良好的警示作用。
(来源:黄市镇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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