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工商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突出“四个追责”
近日,区工商局党组同机关各股室签订了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今年的党风廉政廉政建设责任书着重突出了“四个追责”: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领导不力,以致职责范围内明令禁止的不正之风得不到有效治理,造成不良影响的将严肃追责;
二是对上级领导机关交办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范围内的事项不传达贯彻、不安排部署、不督促落实,或者拒不办理的将严肃追责;
三是对部门发现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隐瞒不报、压案不查的将严肃追责;
四是疏于监督管理,致直接管辖的下属发生严重违纪违法问题的将严肃追责。
(来源:区工商局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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