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检察院构建“三化”模式提升案件评查质效
今年来,沿滩检察院探索构建案件质量评查体系,积极推动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的专业化、数字化和规范化,有效提升了案件评查质效。
一、建立专业化评查机制。一是打造专业化评查队伍。成立检察长任组长的案件质量评查领导小组,由1名专职人员、10名兼职人员组成“1+10”的评查人才库,评查人员均是来自业务部门的办案能手,覆盖全院每个重点业务部门。二是加强评查人才库管理。建立评查人才库档案,对评查工作突出、评查出严重瑕疵案件、错案的,予以奖励,对不认真履行评查职责的,取消评优评先资格。三是建立案件评查外部参与机制。邀请具有一定法律知识的人民监督员、专家咨询委员及律师等共同参与评查工作,征求其对案件办理质量和效果的意见,有效促进监督工作与业务工作的对接与同步。
二、推行数字化评查模式。一是探索开展网上案件质量评查。评查人员利用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查阅电子卷宗、证据论证分析及流程监控记录,全面准确掌握案件办理流程、案卡信息填录、文书制作审批、电子签章使用及实体处理结果等情况,确保案件评查既方便快捷又客观公正。二是建立以阅卷评查为主,对外调查为辅的评查方式。对阅卷中发现的疑点、问题,评查人员可以向办案人员了解情况,经检察长批准可以向当事人、辩护人或者相关办案单位核实情况。三是引入外部评价工作机制。通过官方网站、微博、QQ,全面收集研判社会公众对敏感案件的舆情、对办案人员执法表现的评价及律师执业权利保障情况,并将其作为案件评查的参考内容。
三、构建规范化评查体系。一是建立评查人员回避机制。制定科学合理的案件评查分配方案,评查人员采取随机排序平均分配案件,但评查人员不评查本部门办理的案件,院领导不评查其分管部门承办的案件,参与提前介入的干警不评查该提前介入案件。二是细化案件评查工作程序。承办人对已办结案件进行自查自评,由部门负责人和分管院领导对自评结果审核把关。案管办从评查人才库中随机选取人员,组织评查小组对重点案件逐案评查,针对发现的问题向业务部门通报整改意见。承办人对评查结果有异议,可以申请复评,复评由评查小组全部参与。三是健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运用制度。建立案件评查督察机制,纪检监察部门对案件质量评查情况和评查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事中与事后督察,适时采取通报、约谈等方式督促办案部门落实评查小组提出的整改意见。完善案件质量评查讲评制度,并将评查结果记入个人执法档案,纳入部门绩效考核管理。
(来源:区检察院纪检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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